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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取水工程监理及土建施工招标
2024年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取水 正文内容
2024年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取水工程监理及土建施工招标
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取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投资除申请国家及省级财政补贴外,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阳故县水库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及施工面向社会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取水工程;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新(2024)0020号;3、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除申请国家及省级财政补贴外,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4、工程概况: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省重点项目。工程任务是建设从故县水库引水的灌溉供水骨干渠(管)系及配套建筑物,主要解决区域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顾城乡供水,同时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有利条件。范围涉及洛阳市洛宁县、宜阳县、新安县、涧西区及三门峡市渑池县、义马市,共2市6县(区),设计灌溉面积64.2万亩,多年平均引水量1.39亿立方米。工程共布设支渠及以上渠系27条,其中取水工程1条,长7.18km,总干渠1条,长109.55km,支渠25条。取水工程建设内容:取水工程总长7.18km,含竖井式进水塔(包括矩形取水口、引水隧洞和竖井进水塔)、有压输水隧洞、渠首稳压塔(包含岔管室、调流调压室、稳流池)、2条永久管理道路,以及相应的金属结构、机电、电气设备等安装,供电、临时工程等;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验收及相关资料等。5、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需要,本项目共两个标段。监理标段:对取水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进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土建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4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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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标段: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提供网页截图);5、投标人需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亿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法定媒介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二)施工标段: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清晰扫描件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投标人需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投标人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提供网页截图);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TBM法隧洞施工或合同金额不小于3亿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法定媒介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三)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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