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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
2024年江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精装 正文内容
2024年江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05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442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山市城东新城(虎山街道双龙村)。本项目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规划床位1500张,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22164平方米,建筑面积209928.26平方米,床位1200张。主要建设内容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等部分组成,以及室外停车、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江山市城东新城(虎山街道双龙村)。
2.2招标范围:江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宿舍、发热感染楼等装饰装修内容(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9281.535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92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R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指单独招标的专项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总承包单位分包业绩不予认可)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若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或不能查证的,则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类型、项目特征、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该业绩不予认可:1.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或任一证明材料信息缺失、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2.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或不能查证的或不能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3.证明材料种类不齐全的;4.证明材料不能体项目规模(指合同金额)的;5.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类型(指公共建筑)的;6.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指装修装饰工程)的。
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和网页截图编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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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单个合同(指单独招标的专项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总承包单位分包业绩不予认可)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若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或不能查证的,则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类型、项目特征、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该业绩不予认可:1.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投标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或任一证明材料信息缺失、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2.带网址的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或不能查证的或不能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3.证明材料种类不齐全的;4.证明材料不能体项目规模(指合同金额)的;5.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类型(指公共建筑)的;6.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指装修装饰工程)的。
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和网页截图编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R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要求:3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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