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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盐城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2024年2024-2026江苏省烟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47号(盐城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总预算320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20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4、维保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正常使用(详见服务需求)。
5、服务期限:预计27个月(实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6、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内容是2024-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修维保服务,包含为物流中心现有仓储、分拣设备提供维修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服务。
2、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7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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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万元整(¥:600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汇票、本票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银行转账回单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00时;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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