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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建连霍高速公路工程物资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兰州招标

关 键 词:高速

2024年中国铁建连霍高速公路工程物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建连霍高速公路工程物资招标


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连霍高速清忠段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交公路函【2020】39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州连霍清忠段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以上项目采购人为中铁物资集团西北有限公司,现就连霍高速项目施工所需交通安全设施材料组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项目本子项目包括主线和什川互通连接线。主线起于榆中县清水驿乡杜家咀村,止于皋兰县忠和镇平岘村,全长66.812km,分为两段,清水驿至忠和镇上川段为双向六车道,长度为63.934km;忠和镇上川至平岘段为双向八车道,长度为2.878km。什川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皋兰县什川镇三岔路口,终点接白银区水川镇滨河西路。路线长57.13km。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是甘肃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兰州市绕城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与连霍国家高速相连,西与京藏国家高速和机场高速相连。项目建成通车后,将缓解出入境和过境交通对现有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大大提升兰州座中联西的区位条件所具有的集聚辐射能力,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改善沿线各区县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活跃带状区域的形成,对推动全省的经济发展和方便周边省区相互往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交货期:暂定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体以计划单为准。

2.2.3质保期:24个月。

2.2.4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普通护拦(JA-01、JA-04、JA-05):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环氧锌基聚酯复合涂层生产线,供应商年产量需达到5万吨以上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保证招标方使用产品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企业流动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报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具有近两年(2022-2023年)内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品类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1份;

②.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应产品《检测报告》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带有CMA、CNAS图章)。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

③.项目通车后两年内无偿提供交安设施的损坏更换服务(产品质量原因的护栏板及立柱损坏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至合格使用状态,并追究卖方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④.供应商提供护栏各项指标、报告格式及内容均符合《公路护栏安全评价标准》(JTGB05-01)的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三份及以上不低于3000万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等),无不良产品记录;

(6)履约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②.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招标;

③.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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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特殊护拦(JA-02):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热浸镀锌+聚酯复合涂层生产线,并具备保证招标方使用产品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企业流动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报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具有近两年(2022-2023年)内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品类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1份;

②.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低变量护栏、活动护栏和防撞垫需提供全新的国检报告,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

③.项目通车后两年内无偿提供交安设施的损坏更换服务(产品质量原因的护栏板及立柱损坏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至合格使用状态,并追究卖方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④.供应商提供SA级高强钢护栏及SB级活动护栏生产商通过国检中心的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的检测报告,护栏各项指标、报告格式及内容均符合《公路护栏安全评价标准》(JTGB05-01)的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三份及以上不低于500万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等),无不良产品记录;

(6)履约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②.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招标;

③.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2.3隔离栅、防眩设施(JA-03):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年产量需达到50万m²以上招标物资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保证招标方使用产品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企业流动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报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具有近两年(2022-2023年)内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品类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三份及以上不低于500万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等),无不良产品记录;

(6)履约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②.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招标;

③.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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