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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第九医院2024-2025年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西安招标

关 键 词:陕西

2024年西安市第九医院2024-2 正文内容

2024年西安市第九医院2024-2025年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2024-08-06(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第九医院2024-2025年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0.0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第九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市第九医院2024-2025年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验项目,1项, 其中001包(普检):30万元;002包(特检1):50万元;003包(特检2):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检;(002)特检1;(003)特检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3 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 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须具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转运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002特检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3 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 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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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须具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转运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003特检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3 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 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须具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转运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免费获取。获取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 时间);(2)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 线下报名;(3)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 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4)线下报名:携带有效 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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