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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采招实务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2024年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 正文内容

2024年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9-410173-04-01-741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鹤韵华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

2.2项目编号:HKG-J

2.3项目规模: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25812.26㎡,容积率介于1.0~1.5之间,建筑密度不高于50%,建筑高度不高于60m,绿地率大于25%。
2.4招标范围:(1)承包范围:完成项目概念性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及建筑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及各功能需求单位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建筑规划方案编制;根据各阶段方案调整意见进行方案深化编制及调整;配合招标人及政府部门要求进行专家评审上会及方案调整、修改;衔接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共同推进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落地。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编制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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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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