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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催化剂处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动态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热电

2024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催化 正文内容

2024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催化剂处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催化剂处置(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废催化剂处置(二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
2.3实施地点: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2.4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法律、法规需要,拟采购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保证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合规合法。
本次处理的脱硝催化剂基本概况:型式蜂窝式,#1炉上层更换为宽温催化剂,拆除168个废旧模块,#2炉破损催化剂模块更新27个,总计195个模块。截止3月份催化剂累积运行时间24000小时,催化剂为东方凯特瑞公司产品,催化剂模块尺寸1901×959×1070mm,因烟气吹损目前每个模块重量估算约700公斤,出售时以仓库实物及实际过磅为准,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成交人应自行解决装车,卖方不负责装车。预估总量136.5吨。
2.5服务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运工作(含催化剂处置所需的相关环保手续)。
2.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1.2投标方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3.1.3投标方应提供承诺书,按合同签订时间及价格完成此项目废催化剂处置。
3.2资质要求:
3.2.1报价响应人应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提供扫描件);
3.2.2报价响应人如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运输资质扫描件,运输司机、押运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合同执行阶段提供。如无危险品运输资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具备危险品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扫描件、运输公司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报价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须至少具有3个火电机组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及完工证明,投标方需提供所列业绩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扫描文件须包含合同封面页、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签字页、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有效期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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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9日18:00前,(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具体收费要求,自行拟定,如收款账户等)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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