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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排水管理所(天津市河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2024年河北区排水设施养护工程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动态

所在地区:石家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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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排水管理所(天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排水管理所(天津市河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2024年河北区排水设施养护工程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河北区排水设施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R-CG-202400901
项目名称:2024年河北区排水设施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995万元
最高限价:99.999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99.999599.9995其他专业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管道疏通,掏挖检查井、收水井,淤泥外运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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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津财采〔202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支持国内产品。(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3)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2024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8)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到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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