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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T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会员招标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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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 正文内容

2024年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T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T项目已由安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以《研究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T项目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批准,招标人为安庆市立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2项目名称:安庆市立医院智能停车库BOT项目

2.3建设地点:安庆市立医院东院区、南院区

2.4工程建设规模:东院区拟建四座轿厢垂直升降智能立体停车库,约2508个车位,建筑面积约61343平方米;南院区拟建一座轿厢垂直升降智能立体停车库,约304个车位,建筑面积约7633平方米。项目占地约13569平方米(其中东院区约12182平方米、南院区约1387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约19666万元(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的为准)

2.6招标范围及运作方式:

(1)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的运作方式。

安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安庆市立医院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并由安庆市立医院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协议;中标人根据投资协议要求,依法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接受实施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实施,并获取运营期间的所有经营收入。待运营期满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项目(含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安庆市立医院或医院指定的部门,并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项目公司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人不提供项目资本金、不承担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停车服务收入、汽车充电桩收入、广告收入、光伏能源收入等配套服务收入。本项目招标人不以任何方式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收益率,不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

2.7特许经营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运营期累计最多不超过29年,其中: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完成、安装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分别为:东院区12个月、南院区6个月。特许经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2.8项目类别:BOT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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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备供应商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备供应商职责的单位提供):①设备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以上许可证中类别或类型或许可子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注:1.设备供应商资质满足以上①或②要求即可。

2.本项目主要货物:十层垂直升降类(大轿厢)机械停车设备。主要货物中所列明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投资、运营单位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投资、运营职责的单位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依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应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公司,投标人应为满足上述要求且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考虑认定为民营企业。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独资或控股方。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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