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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安县乐安县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垃圾

2024年乐安县乐安县大型垃圾中转站 正文内容

2024年乐安县乐安县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设备招标

一、项目名称:乐安县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安县大元村填埋场内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338600.00元(含税)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乐安县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设备采购,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餐厨处理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其他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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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料;(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30整之前,递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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