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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广州招标

关 键 词:重庆

202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 正文内容

202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ZJGC2024-065)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53.58万元,招标人为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 头人)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沙坪坝区-沙坪坝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管家桥村。项目规划总用 地面积约169.72亩,建筑总面积约14400m,并配套地埋式油库,园区道路,集散广场, 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35494.6万元。本项目为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 建工程设备采购,包括污水系统、电梯系统、焚烧系统、消防系统、变配电系统等所需设备 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 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 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进 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数量:1批,最高限 价:3853.58万元,供货期:90日历天。(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 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 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 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9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YNZT2024-07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498万元/年,其中A标段(汉族餐):约424万元/年;B标段(回族餐):约74万/年。,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用餐安全、营养、健康,规范我校校外供餐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采购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为汉族餐供餐服务、B标段为回族餐供餐服务,特采购供餐 单位,通过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食品,供餐须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餐饮习 惯。餐饮保障标准及餐配比标准:A标段(汉族餐)餐饮保障标准为12.00元/人/餐(含税) 餐配比标准1荤(主荤肉占比不低于90%)+1串荤(串荤肉占比不低于85%)+2素+1汤+1 主食(数量满足学生需求);B标段(回族餐)餐饮保障标准为15.00元/人/餐(含税),餐
配比标准:1荤(主荤肉占比不低于90%)+1串荤(串荤肉占比不低于85%)+2素+1汤+1 主食(数量满足学生需求);供餐须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餐饮习惯,根据采购人特定要求进行 供餐,回族餐须具有“清真”标识。注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A标段、B标段)。投标人可 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 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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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A标段(汉族餐);(002)B标段(回族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标段(汉族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 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及《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呈贡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五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呈教通(2024)18 号)《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实施意见》(昆 检联发(2024)3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信誉良好,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 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 毒、运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2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 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备餐、分餐等重点场所全过程监控、全链条监督,实现全社会 共享共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3运输车辆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 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公司成立至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无食品安全事故,社会信誉 良好,无不良信用,无债务纠纷,无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记录。(提供承诺书);
(002B标段(回族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 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及《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呈 贡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五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呈教通(2024)18 号)《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实施意见》(昆 检联发(2024)3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信誉良好,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 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 毒、运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2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 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备餐、分餐等重点场所全过程监控、全链条监督,实现全社会 共享共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3运输车辆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公司成立至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无食品安全事故,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无债务纠纷,无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记录。(提供承诺书)
3.5B标段:回族餐配送单位须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 条例》以及民族宗教行政事务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回族餐配 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 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16时3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不限)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供餐人数: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兰园校区):汉族餐供应人数约700人、回族 餐供应人数约90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校区):汉族餐供应人数约1000人、 回族餐供应人数约150人。由于实际就餐人数的不可预测性,所以采购人无法确保采购量, 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配餐数量进行结算。
2.服务期限:暂定叁年(2024年10月--2027年7月);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 核,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下述两种情况之一,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
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违约、达不到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终考核标准或出现 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食品质量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转租转包、擅自调价或不服从管理等行 为的,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
2.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受到采购方实际工作调整或政策性因素影响导致不能继续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保留变更、中止、终 止服务合同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索赔等申请。
3.配送地点: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兰园校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 校区)。
4.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30分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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