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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4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黄堡蓄滞洪区位于北运河系青龙湾减河与北京排水河之间,是北运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滞洪北运河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重要任务。为降低大黄堡蓄滞洪区启用难度,避免小水大淹,实施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
主要包括新建Ⅰ区南北隔堤7.786公里;加高培厚狼尔窝引河堤防4.55公里;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和狼尔窝引河右堤分洪堰,开挖分洪道290米;新建或拆除重建堤顶沥青混凝土巡视路18.64公里,恢复上堤路0.97公里;整治穿堤建筑物18座,新建或拆除重建5座桥梁,拆除1座桥梁,顺接道路2.44公里。
本招标项目拟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大黄堡蓄滞洪区分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Ⅰ区南北隔堤7.786公里;加高培厚狼尔窝引河堤防4.55公里;新建狼尔窝引河节制闸和狼尔窝引河右堤分洪堰,开挖分洪道290米;新建或拆除重建堤顶沥青混凝土巡视路18.64公里,恢复上堤路0.97公里;整治穿堤建筑物18座,新建或拆除重建5座桥梁,拆除1座桥梁,顺接道路2.44公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2)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移交等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勘察设计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施工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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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5)近五年(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0日)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8月~2024年8月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8月~2024年8月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日9时00分~12时00分,13时00分~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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