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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招标
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 正文内容
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根据省市关于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受灌南县教育局(招标人)委托对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23422001001
标段名称: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 13元/人/餐(其中,餐费单价:10元/人/餐,为固定单价;配送费单价:3元/人/餐,可自主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变更餐费或配送费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每天(包含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等临时活动用餐)为灌南县实验小学用餐师生提供午餐送餐定点服务,在校生约3400人,具体供餐人数以家长自愿购买人数为准。用餐标准及餐费若需调整,由中标单位与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会、家长志愿者协商决定。每餐定价包含固定菜价及配送和服务费用,实际费用按餐标及实际用餐份数结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包含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等临时活动用餐),具体时间以校方实际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需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下列有效的: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需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8)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投标人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只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即可。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9月 09日至 2024年09月14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 09月 30日10:00时
2.开标时间:2024年 09月 30日10: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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