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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外墙漏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云南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 正文内容
2024年云南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外墙漏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受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世纪俊园物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外墙漏水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GC20240902
项目名称: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外墙漏水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1883670.00元
招标范围:完成世纪俊园小区屋面防水及外墙漏水维修改造项目,所有内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企业自行编制的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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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供应商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满足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即可当月可不提供。
1.4.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满足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即可当月可不提供。
1.5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贰级)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四、开启时间
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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