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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太原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2024年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ZWZX-F-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178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配合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建设而进行的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具 体服务内容及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002)天津 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003)天津地铁八号线鞍 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机械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七)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八)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002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材料采购提供达到国家及天津市地方材料物资质量合格标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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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七)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003天津地铁八号线鞍山西道站雨污水管道复位工程——机械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机械租赁提供性能良好且租赁期内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六)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七)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 09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 间)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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