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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喀综保数据展示软件开发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喀什招标

关 键 词:铁塔

2024年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喀综保数据展示软件开发项目比选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喀什分公司喀综保数据展示软件开发项目(ZJZ)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预估采购金额20.9986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金额(含税)元

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

服务地点


1

软件开发

209986

100%

1

喀什市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数据展示平台软件开发。

2.2、工期(交货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2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并验收合格。

2.3、合同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2.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5、服务地点:喀什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行业拓展业务。

2.9、结算方式:本项目由区公司签订合同,地市分公司下单并结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软件开发类项目)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12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相关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与本项目属于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技术文档、乙方技术规范要求、在网使用情况等;

(2)同时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提供的发票扫描件文件格式应为单独的图片(每张发票一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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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合同/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4)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项下开具的同类业绩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进行计算,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发票须备注合同号或合同名称,如无,则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缺失或未与业绩对应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5、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15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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