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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冈县石角镇乡村振兴馆建设工程 议价资格采购项目
2024年佛冈县石角镇乡村振兴馆建设 正文内容
2024年佛冈县石角镇乡村振兴馆建设工程 议价资格采购项目
受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佛冈县石角镇乡村振兴馆建设工程议价资格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Y202409ZF005)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如下:
1. 工程名称:佛冈县石角镇乡村振兴馆建设工程议价资格采购项目
2. 建设地点: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
3. 建设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及图纸。
4. 工程预算:人民币1,437,204.7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2,201.64 元、暂估价364,400.00元。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 项目类型: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工程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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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二级建造师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 23 日上午9:00~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费200元;
2.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或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不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2.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2.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所在单位须为供应商,并含社保部门专用章);如需委托的,则适用】。
2.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注:如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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