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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新疆

2024年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 正文内容

2024年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规模:项目以准东煤为原料,生产110万吨/年煤制甲醇,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空压、煤气化(含磨煤)、变换及热回收、酸性气体脱除(含CO2压缩)、冷冻站、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甲醇中间罐区、PSA制氢及解析气压缩、硫回收及硫磺成型包装、蒸汽过热、电解水制氢等工艺装置;配套余热发电、全厂总变及供电系统、原水处理站、给水综合泵站、循环冷却水站、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回用水站、换热站等公用工程;中央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火炬等辅助设施;煤储运、硫磺仓库、甲醇成品罐区储运设施以及全厂系统。

3、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化工集中产业园

4、工程总投资:6782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7535万元),本次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1200万元

5、资金来源:30%自筹+70%贷款

6、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提交除专篇外的满足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所有专篇(消防设计、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节能、抗震设防);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

1)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和地方适用标准规范;

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参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并按《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HG/T20688)增加“技术经济”章节;

3)设计专篇的内容和深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初步设计文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准备需要,能作为后续EPC总承包招标和详细工程设计的依据;

5)临时设施的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依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

9、招标范围:投标人承担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详细服务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完成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并按《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HG/T20688)增加“技术经济”章节;

2)本项目发包人需要采购4个专业工艺包(空分、气化、酸性气体脱除、甲醇合成),就上述4个工艺包采购涉及技术要求文件(包括技术交流、技术答疑等)由投标方进行编制审核;上述4个工艺包采购确认后,投标人结合专业技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项目所有装置的初步设计工作;

3)编制长周期设备采购技术文件并提供采购技术服务;

4)负责审查工艺包的完整性、准确性,参加工艺包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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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初步设计阶段的HAZOP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SIL评估(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并出具报告,并落实分析评估意见;

6)制作厂界内效果图;

7)编制临时设施(厂界内供项目前期使用的临时建筑、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的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及土建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8)参加招标人或各级政府组织的项目评审会议和专项会议;

9)配合发包人对该项目节能、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项评价提供技术支持;

10)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设施的施工图审查并按修改意见完善。

11)提供其余满足公司项目各项政府审批文件报备等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十五年至少具备1项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煤制甲醇或同等规模煤制烯烃项目总体院设计经验(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总承包)或上述规模至少1项的煤气化、甲醇装置、净化装置或全厂公辅的分装置EPC总承包经验(合同签订日期或投产日期在近十五年时间段,且装置已开工建设,均算有效业绩,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建设内容。);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化工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十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煤制甲醇或同等规模的煤制烯烃项目总体院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总承包)经验(合同签订日期或投产日期在近十五年时间段,且装置已开工建设,均算有效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建设内容及项目负责人信息。若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相关信息须提供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需反映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9月16日12时00分-2024年10月09日12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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