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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数字就业服务平台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数字就业服务平台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数字就业服务平台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26863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86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数字就业服务平台项目(二标段)政策经办配套设备设施、现场招聘会配套设备设施、直播带岗/空中宣讲会设备设施、远程面试配套设备设施、人工智能机器人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市场配套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市场设备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终端、求职招聘配套设备设施、大屏控制设备及系统、信息监测系统配套设备设施、就业服务中心及零工市场无线网络、就业服务中心及零工市场机房配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其他信息化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26863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26863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316:58:44至2024-09-2918: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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