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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楼板承载力加固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某部楼板承载力加固工程监理招标 正文内容

某部楼板承载力加固工程监理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TJDC-G1005
项目名称:某部楼板承载力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2.642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二)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投标供应商不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九)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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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十二)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十三)监理人员要求:
(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岀具任命书。
(十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资格要求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7)项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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