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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Ⅰ标段招标
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 正文内容
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Ⅰ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
2.2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Ⅰ标段:BRR。
(2)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Ⅱ标段:BRR。
2.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024年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将向中国核电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为完成前述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服务,公司需要开展安全生产研究工作,拟进行两项服务项目采购,具体为:安全防护专项评估与检测能力比对提升服务项目、核安全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项目。
Ⅰ标段:安全防护专项评估与检测能力比对提升服务项目
(1)安全防护专项评估与管理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核电安全防护管理提升,保障劳动者安全防护权益,对核电厂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体系、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管理等开展全面的专项评估,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制定持续性管理提升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内容:
①开展噪声等重点安全危害因素的专项调查,明确其发生源及分布、接触情况、接触水平、防护设施等,探索合理可行的控制技术方案,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②开展核电厂安全危害风险评估,实现危害分类分级监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控策略,确保安全防护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③开展安全危害管理体系专项评估,对标国内外先进模式,进一步推动核电相关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中国核电安全危害管理水平。
(2)安全防护检测能力比对与素养提升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对中国核电所属各核电厂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
①重点安全危害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发现薄弱环节、补齐检测能力短板,进一步提升核电厂重点安全危害监测能力。
②开展重点人群安全防护素养监测与评估专项研究,采取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开展核电厂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和理念、工作方式和基本技能等内容监测,分析影响安全防护素养的重点指标和发展趋势,提出针对性地管理能力提升策略。
(3)中核集团辐射防护技术支持服务
按照中核集团安全环保部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核电基地的辐射防护管理技术现状,分析中国核电所属成员单位场所和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流出物与环境监测相关数据,编制完成有关研究报告,总结辐射防护工作的经验与良好实践,提出下一步的发展建议。
Ⅱ标段:核安全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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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研究涉核国家核安全管理政策、主要涉核集团核安全体系,以及核设施安全“十五五”及中长期规划思路,为中核集团提供核安全发展方向、核安全管理政策以及核设施安全规划思路(为中核集团核安全领域提供发展方向建议与核安全管理方面建议),促进集团核技术研发与创新,保障我国核能产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4项目地点:
(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Ⅰ标段:中国核电本部及所属核电厂。
(2)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Ⅱ标段:北京市。
2.5服务期限:
(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Ⅰ标段: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3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研究项目Ⅱ标段:计划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合同签订后3个月结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
3.2(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安全防护方面类似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此条款仅针对Ⅰ标段)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涉核方面的管理政策及规划思路研究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此条款仅针对Ⅱ标段)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未被纳入灰/黑名单。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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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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