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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关于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 正文内容

关于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期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期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87.83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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