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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0T)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9-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鞍山招标

关 键 词:土建

2024年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 正文内容

2024年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0T)项目 
土建施工材料及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ZTGJ-XN-2024-CG06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
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OT)项目土建施工材料及机械租赁招 
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4604.058万元,招标人为铁建发展·菲达环保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
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OT)项目工程总承包部。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
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0T)项目1#线施工内容:1#线钢包整 
备除尘改 造、1#线合金除尘提标改造、1#线连铸区域新增除尘系统 
、1#线新增折铁除尘 装置。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 
放改造工程(BOT)项目2#线施工内容:2#线LF炉除尘系统提标 改 
造、2#线连铸区域新增除尘系统改造、2#线散料除尘系统提标改、 
2#线新增 转炉三次除尘系统。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
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OT)项目3#线施工内容:3#线新增连 
铸机除尘系统改造、3#线4LF炉除尘系统提标改造、3#线5LF炉除尘 
系统提标改造。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B0T)项目4#线施工内容:4#线1#2#脱硫扒渣除尘
提标改造、4#线LF炉除尘系统提标改造、4#线连铸区域新增除尘系 
统改造、4# 线铁水倒灌折铁除尘提标改造、4#线转运站除尘系统提 
标改造、4线3#脱硫扒渣 除尘系统提标改造。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
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B0T)项目5#线施工内容:1#2#脱硫及 
倒罐除尘提
标改造、5#线LF炉除尘系统提标改造、5#新增连铸区域除尘系统、5 
线DE转炉二 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土建施工材料及机械租赁SGCL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土建施工材料及机械租赁SGCLO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采购材料生产 
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 集成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 
的,投标产 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 
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 ,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 
品生产商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
质量、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045001(或OHSAS18001)职 
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 
套的生产、 检测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 
年)每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 
计报告(审计报告要符 合有关要求),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权益股 东)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复印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 判定)。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本次招标主要产品具有通过国家认可的检 
验、检测机 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 
、行业现行标准及本工 程相关技术、管理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材料集成商身份/制造商 
身份承揽1 个及以上(包含1个)大型市政/土建/与本次招标类似项目 
材料供货业绩(集成 业绩需包含本次招标主要材料种类,或需要提 
供本次招标主要材料各提供至少 一份合同),如为集成业绩合同金 
额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如为材料业绩,
本次招标主要材料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时 
间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在国家及地方有 
关主管部 门(本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 位(禁止投标或使用)处罚有效期内;财产在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未被接管或冻结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态。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自2022年10月至 
2024年10月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8)其他要求:①允许集成商参与,制造商或集成商应具备跨地域 
的供应、集 散能力。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 
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所投材料/设备不能存在 第三方权益争议。④投标人为 
集成商须提供所代理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的授权函。集成商 
需具有相应集成能力,保证产品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且运营良 好。⑤ 
投标人组织机构健全,重视设备租赁、维修保养等环节的管理控制 
,具 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租赁相关能力。投标人保证其对租赁物 
享有完整的、无 瑕疵的所有权,保证租赁物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均 
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 
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 
间,下同),采用电汇方式邮购 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申 
请表及发票开票信息表(附件2、附件3,填 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 
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单上须注明“xxxx包件标书款” 
字样,公对公付款, 不允许私人转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 
件等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备注 为:XX公司购买XX项目XXx物资XX 
包件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 。请确保 
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 
致 ,若不一致将以申请单中的包件号为准。2.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 
附件1,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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