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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2号楼15楼27号复合手术室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0-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机房

2024年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2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2号楼15楼27号复合手术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9.280942

最高限价(万元):79.280942

采购需求: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2号楼15楼27号复合手术室改造项目采购,包括对医院2号楼15楼手术室27号DSA复合手术室机房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含机房的装饰装修、强弱电和部分暖通风管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即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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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磋商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建筑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3.4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5本次磋商(否)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9-3000:00至2024-10-1423: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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