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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招标
2024年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 正文内容
2024年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招标
1.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4〕74号)、《临沧市2024年第一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组织“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的相关招标服务和工作,现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凤庆县2024年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2.2招标范围:凤庆县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8个,装机规模6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9.9亿元。
一标段:老黄坟茶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老黄坟茶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2万千瓦,概算总投资5.52亿元。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计划以5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老黄坟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20693.0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6.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6.25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5878.57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492.58万元。
二标段:大平地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大平地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7万千瓦,概算总投资3.22亿元。计划以3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老黄坟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1845.9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6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3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3365.05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264.9万元。
三标段:大田脚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大田脚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5.98亿元。计划以6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老黄坟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22406.1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6.5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6.94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6365.18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541.8万元。
四标段:吴家箐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吴家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3亿元。计划以2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老黄坟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8433.5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5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76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2395.65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193.30万元。
五标段:松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松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8万千瓦,概算总投资3.68亿元。本项目拟新建升压站,计划以4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松山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3668.6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81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3882.83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302.60万元。
六标段:大烂坝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大烂坝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3亿元。计划以2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老黄坟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8863.0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9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7.35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2526.07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188.7万元。
七标段: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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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6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76亿元。计划以2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松山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0827.8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48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3048.96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249.40万元。
八标段:后箐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后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9万千瓦,概算总投资4.14亿元。计划以4回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松山项目升压站,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5613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9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39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4435.11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383.82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临沧市凤庆县境内。
2.4项目建成时限: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2.5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要求,以上8个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凤庆县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6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磋商申请人自筹,出资比例100%。
2.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里的所有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维护能力,并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名单,未在全市范围内已建及在建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a、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的;b、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的;c、存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情况的;d、存在未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地租情况的;e、存在各级检查督导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的。未存在倒卖指标等违法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企业信用报告)。
3.4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磋商申请人2021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3年后新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出具的书面正式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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