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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钢环、环氧树脂、锚栓植筋胶)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轨道

2024年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 正文内容

2024年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钢环、环氧树脂、锚栓植筋胶)招标

1.招标条件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环、环氧树脂、锚栓植筋胶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项目,位于武汉市,合同工期1095日历天;合同金额7713.41万元;主要工程包括:3号线钢环加固工程、4号线蔡甸线钢环加固工程、7号线钢环加固工程、11号线钢环加固工程及全线网管片结构拱顶破损修复。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环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份(每年不少于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实际供货数量低于投标物资1/2数量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业主对钢环加固采用的钢材有甲控品牌生产厂家要求,须为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钢材。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中标供应商须经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

③运距要求:无。

4.2.2环氧树脂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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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份(每年不少于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实际供货数量低于投标物资1/2数量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中标供应商须经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

4.2.3锚栓、植筋胶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与材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份(每年不少于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实际供货数量低于投标物资1/2数量的业绩不统计在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无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中标供应商须经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合格。

③运距要求: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8时00分-2024年11月16日0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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