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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中心

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 正文内容

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D【2024】-015号
项目名称: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6,970.2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51.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对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87,000.00 1,286,970.2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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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城区食品快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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