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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2024年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2024年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XFZB-2024-TJBC-QH1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招标人的项目需求完成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一包):
(002)天津市万达轮胎 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二包);
(003)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三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点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系列或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 系列或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系列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 系列或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3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模具制作项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系列或IS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 系列或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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