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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麻城市蔬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4年麻城市蔬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 正文内容
2024年麻城市蔬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蔬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11-421181-04-01-3935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旅投资源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9.42%;自筹资金:20.58%。招标人为麻城市旅投资源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宋埠镇李胜村、鄢河村及歧亭罗畈村交界处
建设规模:规划943.8亩,新建452.49亩高标准江南型温室大棚、3座145m*60m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温室、配套智能化设施及园区基础配套。总规划建设面积3000亩,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5437268.05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蔬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
合同估算价:20543.73万元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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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如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依据鄂建设规〔2021〕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其他拟派人员之间相互不得兼任;(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2)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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