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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郑州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2024年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 正文内容

2024年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GL202408-DF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5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出具 202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 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2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后 2 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YGL202408-DF011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4.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包 1 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950000.00 950000.00
5.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包含软件开发、测试、
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
(3)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质保期(免费运维期):1 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应商承诺的免费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出具 202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 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2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后 2 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
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00 至 17:30。
2.售价:3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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