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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丰镇消防站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消防

2024年新丰镇消防站装修工程设计采 正文内容

2024年新丰镇消防站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新丰镇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投纪〔2023〕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480.26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80.2638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装修面积4168.49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丰镇新大公路以北、新禾路以东、戴家小桥港以南。

2.2本次招标范围:对新丰镇消防站装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480.263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完成)。

2.4其他:/。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设计企业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4]2号修改)办理备案登记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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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建安工程费用200万元及以上(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均予以认可)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EPC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上述①、②两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注:(1)如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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