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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2024年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 正文内容
2024年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LJHHFWZB-202410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 204.00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约 204.00 万元。
合同履行时间: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HHFWZB-20241011。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约 204.00 万元。
采购需求:为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面粉、肉、饮用奶、面点、鸡蛋、蔬菜、调味品等,具体采购数量以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时间:1 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
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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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 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
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①自有车辆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②需提供车辆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 3.4 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承诺书);
3.5 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提供承诺书);
3.6 指导幼儿园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承诺书);
3.7 近 3 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信息登记材料一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信息登记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的,均应提供此项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事宜,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并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3.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现场开启;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00 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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