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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律师库(二级)准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石油

202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律师库(二级)准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律师库(二级)准入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律师库(二级)准入项目。

2.2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公司拟建立律师库(二级),通过招标方式准入10家律师事务所(对应固定律师服务团队),准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准入期内,将根据入库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质量、考核评价情况、行业协会披露的惩戒信息、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等综合考核因素,对入库律师事务所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调整和更新。

律师库(二级)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仅为意向性入选,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已合法入选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在其具有一级库资格期限内,无须参与本次准入活动而自然具备为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资格

2.3招标范围:招标人及下属二级分公司下列诉讼业务和非诉讼类业务,可以聘用库内律师提供服务。

(一)诉讼类业务

委托代理参加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及劳动仲裁、商事仲裁案件;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协助参与刑事报案及各类纠纷的协调和调查准备工作。

(二)非诉类业务

(1)重大经营决策涉及的法律咨询论证、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论证及重大合同、重要规章制度审查;

(2)重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包括:企业改制、投资建设、合资合作、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租赁及处置等业务;

(3)股权投资及处置、资产购置及处置、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两反一保”相关法律业务;

(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5)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需要外聘律师提供专业支持的业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准入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5服务地点:根据具体服务合同约定。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定标原则:本次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情况,具体入库规则如下(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为N):

当N≥11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1名为正式入库名单候选人,招标人确定10家为正式入库名单;

当3≤N≤10时,评标委员会推荐N家为正式入库名单候选人,招标人确定N家为正式入库名单;当N<3时,本次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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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合作框架协议,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境内律师事务所参加,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成立3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中至少须有一名律师(限同一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下任意两项业绩:

(1)办理过1例以上(含1例)诉讼标的金额500万元以上合资合作或股权转让诉讼且胜诉的案件;

(2)办理过1例以上(含1例)国家出资公司、事业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投资建设或重组改制或清算或破产或吸收合并的业务;

(3)办理过3例以上(含3例)标的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法律诉讼业务且胜诉的案件;

(4)办理过2例以上(含2例)投资建设类法律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书的业务;

注:1.以上业绩均应提供服务合同及其成果文件(包含:法院判决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反映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等业绩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应上述关键内容的,投标人可提交经业主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无法反应上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3.4服务团队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唯一服务团队人数不得低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团队负责人和2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和专职律师均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注:应提供律师执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执业经验以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

3.5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合伙人等)控制或属于同一品牌网络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6.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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