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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入库补录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石家庄招标

关 键 词:河北

河北银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入库补录招标 正文内容

河北银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入库补录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银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入库补录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不预先设置中标数量,而是采取按比例选用入库方式。 标段1:全辖性法律事务代理,中标与符合招标条件入围律所比例为1:1.3,每家律所推荐不超过10名律师(可由律所书面指定),主要为全辖各级机构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含逾期贷款及信用卡催收)提供诉讼清收、非诉等各类法律服务,能够办理刑事案件、刑民交叉、行政诉讼等纠纷优先。 标段2:县域机构法律事务代理,中标与符合招标条件入围律所比例为1:1.3,每家律所推荐不超过5名律师(由律所书面指定),主要为该县域机构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含逾期贷款及信用卡催收)提供诉讼清收、非诉等各类法律服务,能够办理刑事案件、刑民交叉、行政诉讼等纠纷优先。中标的区、县一级律所也可在本市范围内使用。 标段1和标段2不可兼投,原律师库内律所不再参与本次律师库补录招标。
招标招标2.2招标范围: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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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招标3.1.1其他要求:(一)标段1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全辖性法律事务代理,须为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且合法存续,须承诺入围后在河北省、天津市、青岛市辖内市级以上设立律所、分所、办事处等机构,须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及专职律师的数量证明材料。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个人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典型案例2个。(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4、投标人拥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含)以上;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本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损我行利益的事项;6、承诺可与委托人签订本行制式委托代理合同及保密协议。7、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二)标段2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县域机构法律事务代理,须为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且合法存续,须承诺入围后在河北省、天津市、青岛市辖内县域设立律所、分所、办事处等机构,须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及专职律师的数量证明材料。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个人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典型案例2个。(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4、投标人拥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人数5人(含)以上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本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损我行利益的事项;6.承诺可与委托人签订本行制式委托代理合同及保密协议。7、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标段1、2投标律所指定的律师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所在律所书面同意;2.具备合法有效执业资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及政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处罚记录;3.主办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具备较强法律专业能力,或在当地具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等优势;4.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本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损本行利益的事项;5.本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6至2024-10-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 (2)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专职律师的数量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入围后在河北省、天津市、青岛市辖内市级以上设立律所、分所、办事处等机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为准); (6)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个人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承诺不办理与本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损我行利益的事项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对所指定律师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9)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5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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