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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浦区新建场所机房配套供电系统及附属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机房

2024年青浦区新建场所机房配套供电 正文内容

2024年青浦区新建场所机房配套供电系统及附属设备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青浦区新建场所机房配套供电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3595867.26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招标内容:场所一采购内容为数据机房UPS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通过配置2套可用容量不低于120KVA的模块化UPS系统为机房内的各类负载和机房外的弱电间等区域提供电力保障;场所二、三采购内容为数据机房UPS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通过配置2套可用容量不低于200KVA的模块化UPS系统为机房内的各类负载和机房外的弱电间等区域提供电力保障。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595867.26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生效15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保修期: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36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核心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核心产品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书)。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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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需提供承诺函。

2.4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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