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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四期90MW、第五期173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广元招标

关 键 词:四川

2024年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 正文内容

2024年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四期90MW、第五期173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四期90MW、第五期173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四期90MW、第五期173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2.4建设规模:263MW。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60天内

2.6招标范围:完成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四期90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嘉陵江亭子口库区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五期173MW地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地形图测绘(1∶500全场地形图),拟建场地的可行性阶段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外部审查、修改,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备案,完成苍溪县内光伏用地筛查工作,并提供可利用土地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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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100MW(规模)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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