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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20局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SG-1(水泥)物资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0-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商洛招标

关 键 词:高速

中国铁建20局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 正文内容

中国铁建20局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SG-1(水泥)物资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0局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SG-1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20】18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洛卢高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10%由商洛市政府筹措,90%由社会资本方筹措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SG-1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缓凝水泥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SG-1项目标段起讫里程:K0+000-K10+645.5,标段全长10.6455km。包含:正线路基10段,长6.472km,占比60.8%;正线桥梁9座4173延米(特大桥2座最长1640延米、大桥7座),占比39.2%;互通立交2座:华阳立交(含路基2300m、预制箱梁匝道桥140延米)、花石浪立交(含路基2400m、匝道桥5座;其中3座为现浇箱梁共333延米,另2座分别为预制箱梁153.2延米和290.5米钢混梁);全线预制箱梁约1229片(20米30片、25米599片、30米252片、40米178片),现浇箱梁单幅539延米;另有预制T梁170片。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包件(适用于20局洛卢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P·O42.5缓凝水泥检测报告);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6-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0月3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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