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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润环保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长润环保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 正文内容
长润环保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润环保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长润环保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塔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 2.1.3建设规模:因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与我司110kV送出线路现有电力设施存在交叉,根据高阳县政府要求,现需将N45级铁塔迁移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新建一级110kV铁塔,将长润环保110kV同塔双回送出线路N45级杆塔上OPGW光缆、导线、避雷线迁改至新铁塔,拆除原110kV送出线路N45级杆塔及基础,拆除后的旧铁塔退至甲方库房。(新建的杆塔具体位置需经高阳县水利局确认) 2.1.4计划工期:本项目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15日内完成杆塔及线路迁改方案编制、预算编制、总体设计等相关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第二阶段:应于第一阶段全部工作完毕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10日内动工。杆塔主体施工应于2025年1月5日前具备110KV送出线路停电切改条件。如因第一阶段工作无法按计划完成,造成第二阶段工作顺延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 第三阶段:110KV送出线路停电切改及后续工作依据甲方机组停运时间及上级电力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2.1.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编制、预算书编制、图纸设计、组织图纸专家会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线路试验、通讯试验、整套启动试运、110kV送出线路防洪评价、考核、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缺陷修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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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至2024-11-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14:00,地点为保定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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