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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2024年支持多源接入的数字孪生平台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1-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动态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2024年中国铁塔2024年支持多源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2024年支持多源接入的数字孪生平台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采购一个具备数字孪生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的平台,可基于该数字孪生平台完成多源数据接入治理、数据资源管理、三维模型发布、基于服务端渲染引擎和客户端渲染引擎的场景搭建、大屏服务发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具备建模、融合数据、仿真算法接入的核心能力。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平台及硬件初步部署,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验交付(初验交付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支撑不少于1个使用本平台的商用项目或试点项目落地,包含定制化开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完成终验交付(终验交付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支撑不少于5个使用本平台的商用项目或试点项目落地,包含定制化开发)。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服务地点:北京为主;本项目涉及平台实施部署,平台实施部署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备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定义:数字孪生引擎平台研发相关的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注: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

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

2)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的10%。

3)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⑤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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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计列同类项目中软件部分金额,硬件部分金额不纳入统计,如合同关键页中无法体现软件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甲方出具的可体现投标人在该同类项目中软件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如分项报价证明等)。

⑦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2.3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4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22:00至2024年11月1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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