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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发布时间 :2024-11-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2024年彭水县能力提升项目-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3,000,000.00元

1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3,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4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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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投标人为制造商,且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为制造商,且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投标人为制造商,且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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