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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 正文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NBGK20240428L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

服务期

其他批发服务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小学、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初级中学等多校联合校服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7月20日止。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1)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4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2)所属期为2024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书》)

4. 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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