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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华县县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展会频道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五华县县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 正文内容

2024年五华县县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6


投资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河东镇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1)县城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DN150~DN500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约60489米;(2)28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包括水泵设备更新28套、小区老旧输水管道改造1项、安全设施更新28套、水质净化设施28套;(3)智能化改造及安全监测调控系统:包括流量监测设备1项、压力监测设备1项、水质监测设备1项、信息化平台1套。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勘测、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绘制地形图,制定勘察纲要,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编制管线探测报告、协助勘察报告审查备案等。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

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及设计变更、新增(调整)单价的相关工作等,并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办理相关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30个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032200.00元。(勘察费786100.00元、设计费22461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

(1)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或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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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扣除招标发布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2024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设计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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