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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一中药配方颗粒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红河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2024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 正文内容

2024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一中药配方颗粒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一中药配方颗粒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立恒招字2024-072。
2.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一中药配方颗粒。
3.采购需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一中药配方颗粒等 相关服务;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 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按实际配送数量及品种单价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若遇国家、省、州级部门政策调整,需 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国家、省、州级部门最新政策规定。采购人将 对中标供应商每年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 行相关承诺则不再续签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5.服务要求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药品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完整、 规范的工作记录。
6.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应符合 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若服务期间发布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并满足采 购人配送服务需求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要求。
7.项目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药品配送服务招标可兼投但不兼中,项目分为西药(不含麻精药品)、中成药(第1、2、
3、4标段):麻精药品;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因该药品配送服务工作量大,为保证按 时完成采购人每次委派的配送任务,一家投标申请人只能承担1个标段或1个项目的配送任 务;若其中一家投标人为西药(不含麻精药品)、中成药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则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备案的药品配送资格。
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 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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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2024年新 注册成立至今的企业,未发生营业收入的应当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人员入职所缴纳社 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活动。
1.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相关要求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之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小组核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1.9投标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投标(注:“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
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0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 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蒙自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元/单位,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电汇或网银等方式进行递交。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招标 编号(注:不得以个人名义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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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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