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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招标
2024年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 正文内容
2024年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招标
(招标编号:myr1-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84.73万元,招标人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的 经营权出让20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税收要求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无 需提供;
②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2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无 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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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评审小组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瑞丽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 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 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yrl-2024008;
2.项目名称:瑞丽市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公园20年经营权出让;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营权出让费用:本项目经营权出让费用底价为5084.73万元,中标经营企业在合同签署后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
5.采购需求: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弄莫湖公园、南卯湖公园、江边广场的经营权出让20年;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项目地点:瑞丽市;
7.经营权期限:出让经营期限为20年;
8.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拟采用“TOT(即转让一运营一移交)”模式实施;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0.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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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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