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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W风光同场(300MW风电+450MW光伏)项目光伏部分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暂定209.892MW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二标段:暂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吴忠招标

关 键 词:宁夏

2024年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 正文内容

2024年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W风光同场(300MW风电+450MW光伏)项目光伏部分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暂定209.892MW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二标段:暂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750MW风光同场(300MW风电+450MW光伏)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部分PC总承包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正在开展法人单位申报工作,现阶段以项目管理单位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根据后续进展,中标人须与招标人项目实际法人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风光同场项目,风电部分规划总容量300MW,光伏部分规划总容量450MW(直流测540MWp),初步设计建设容量417.416MW(直流测503.96MWp)。其中,光伏部分拟采用N型615Wp、620Wp双面双玻多主栅单晶光伏组件及约10%高效组件,采用196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和3600kVA及以下箱变,升压至35kV后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330kV升压站。

2.2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

2.3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部分的施工采购总承包,光伏部分的施工采购总承包,是除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可研、设计、升压站和外送线路外其他全部内容的交钥匙工程;包括不限于:本工程的开工报建、施工准备、临建区域建设、临时用地、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光伏部分的设计进行优化。本次投标人工程招标范围未列项目、但属于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要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各标段光伏区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含二次转运及牵引等)、装卸车、保管、成品保护等。主要包括:成套箱变和配套附件、逆变器、高低压电缆、35kV集电线路所需设备材料、光伏支架等设备。包括:检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基础及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光伏区视频监控系统、全场防雷接地工程、防洪工程、监控系统及相关信息接入工程等所有单位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

采购范围不包括:光伏组件(甲供设备),但上述设备的卸车、二次转运及牵引(如有)、看护保管、成品保护等由投标人负责。


建筑及安装、调试范围

本项目各标段光伏区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包括光伏区入场道路和场内运输及检修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光伏支架及箱变基础工程、全场防雷接地工程、场区防洪及防地质灾害工程、光伏区围栏、光伏方阵区的场地平整等。还包括:防沙固沙、线缆沟、护坡、施工生活设施三通一平、水保环保等辅助性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复垦、林地的复种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投标人必须足额考虑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租赁的光伏区用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则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征地费等办理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


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各标段光伏区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电缆及附件安装工程、监控系统及相关信息接入工程、接地网安装工程、项目地标识系统等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安装和分系统调试、联合调试,配合输变电工程进行系统性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涉网设备的实测建模,配合完成涉网设备并网性能测试。


工程验收(但不限于)

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启动验收、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如本技术规范书无另行约定的,各阶段验收按照《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50796、《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执行。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单位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涉网试验及相关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范围内工程在电网部门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办理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竣工验收、防雷、消防、防洪、林评、草坪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验收标准;负责办理项目质监手续,完成问题整改,取得各阶段质监报告,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委托专业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企业宣传文化、标识设施和品牌识别系统实施方案。

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单位完成所有涉网试验工作(包含本工程和另行建设的输变电工程,所需完成的所有并网测试),配合招标人取得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和发电业务许可证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范围内工程在电网部门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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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按照光伏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规范见“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评价标准”相关要求。本光伏项目全部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受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²的时间(若发生投标人采购的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投标人承担以上工作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属于

“交钥匙”工程

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总和,项目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费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金额。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质保期内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工程资料移交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并于项目全容量并网后60天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临时办公住宿

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临时现场办公、住宿条件。


2.4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后6个月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发电设备首次带电后2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系统调试完毕、全部投入正常运行。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二标段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


标段

工作内容

界限范围

备注


一标段

暂定209.892MW光伏发电工程施工

见光伏区总平面布置图

最终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二标段

暂定207.524MW光伏发电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与项目规模,投标人需具备实施本项工程所需的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体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或PC项目经理管理经历的合同业绩1份。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合同业主单位出具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盖用户单位公章)。

3.5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9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网上登记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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