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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

发布时间 :2024-12-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 正文内容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
(招标编号:YNLL-2024121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
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按实
际供应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征集数量:医用耗材、医用试剂2家;西药5家;中药饮片2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00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
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003)禄劝
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框架
协议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00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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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00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饮片
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
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文件递交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响应文件递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
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供
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
3.2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
3.3针对项目需求中标注为药字号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
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供报名资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
机构邮箱或现场进行获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L-202412151
2.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2025年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西药、中药
饮片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一标段:医用耗材、医用试剂
二标段:西药
三标段:中药饮片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5.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
6.征集数量:医用耗材、医用试剂2家;西药5家;中药饮片2家。
(二)、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
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供报名资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邮
箱或现场进行获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资料:
4.1现场报名的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待现场咨询;
4.2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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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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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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