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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水利

2024年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 正文内容

2024年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0,565,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02,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402,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402,600.00

39,402,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建设期10个月,试运行期2个月)。

合同包2(N2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0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4,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4,200.00

504,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或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N1标段竣工验收合格止。

合同包3(N3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38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8,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8,500.00

388,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N1标段初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并出具测评报告。

合同包4(N4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1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N1标段初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并获得等保证书。

合同包5(N5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N1标段初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并取得榆林市密码局审核意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N2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3(N3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4(N4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5(N5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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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信用承诺书;
(11)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N2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及以上资格;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N3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具有国家管理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附表能力包含通用应用软件检测能力参数;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N4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N5标段:榆林智慧水利水保(一期)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2024年11月11日)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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