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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30MW药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临沧招标

关 键 词:新能源

2024年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 正文内容

2024年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30MW药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30MW药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南部片区2024年度第92批招标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30MW药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总承包工程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新能源(镇康)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项目规模:30MW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名称:华润新能源临沧市镇康县龙潭30MW药光互补光伏项目标段名称: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造(不包含光伏组件采购),本标段容量为37.53232MWp(交流侧约30MW),本EPC工程范围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不含送出线路、110kV升压站。具体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一、勘察设计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的勘察与设计。包含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二、采购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除光伏组件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消耗品的制造、采购、监造、验收、运输及储存。
三、施工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试桩、支架与设备基础工程,挡土墙、场区排水沟、植被恢复等水保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地埋与架空)等;
2.安装工程:光伏支架与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场区电气设备安装(箱变、逆变器、分支箱、电气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缆与架空线路安装,接地工程,场区围栏等;
3.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的调试、试验、启动、并网测试、工程验收。
四、其他
1.光伏场区征租地费和青苗补偿费由招标人负责,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如线杆迁移、构筑物拆除、迁坟、征租地协调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集电线路塔基的征地费由招标人负责,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如集电线路工程的青苗补偿费、线杆迁移、构筑物拆除、迁坟、征租地协调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及图纸。
4.投标人的系统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审查权和否决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应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5.投标人对工程所有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否决权和检查权。
6.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采购到货的光伏组件的到货检测、第三方实验室送检;由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满足不小于10MWp光伏组件堆放要求。
7.投标人负责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
8.投标人编制调试大纲并完成检验、试验、分部调试和总体调试。投标人负责派遣技术专家检验和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设备、装置、材料等,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10.投标人负责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11.项目建设期间配合招标人开展的中草药种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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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开始勘察设计:2025年1月20日
初步设计审查:2025年1月30日
破土动工:2025年2月15日
光伏场基础开始施工:2025年2月20日
光伏组件开始安装:2025年3月10日
全部光伏组件安装完成:2025年5月30日
首批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2025年6月10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5年6月30日
竣工验收:2025年7月30日
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从开始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总工期191日历天。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同时包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资质;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应提供所有范围对应的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指合同签署日期)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容量30MW及以上)正式投运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业绩;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应提供所有范围对应业绩。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完工证明需监理或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设总资格: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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