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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年联通室分综合覆盖EPC增补采购(两江、渝中、合川、涪陵)招标
2024年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年联通室分综合覆盖EPC增补采购(两江、渝中、合川、涪陵)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年联通室分综合覆盖EPC增补采购(两江、渝中、合川、涪陵)(招标编号:TC249DQWK),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重庆联通需求的综合覆盖建设项目,以室内加室外结合的综合覆盖方式针对联通覆盖不足区域进行覆盖,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采购EPC服务总承包单位。
(2)实施区域:
分公司
所管辖区域
两江分公司
江北、两江、渝北
渝中分公司
沙坪坝、渝中、大渡口、九龙坡
合川分公司
北碚、合川、铜梁、潼南
涪陵分公司
垫江、丰都、涪陵、南川、武隆、长寿
(3)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938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8629652.07元;按勘察设计增值税率6%,施工集成费增值税率9%编制预算。)(如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和实际税率计算含税合同金额)。
(4)计划工期:
①自发包人下发订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对应站点的施工图设计;
②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天内完成,新建站点35天内完成;
③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天内完成站点自检并提交自检报告给运营商;
④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3天内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相关内容。
(5)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经济事项追溯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如有效期内合同份额未执行完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列日期(先到者):①2025年7月31日。②买方就再次采购相关服务发出中标/中选通知书之日。
1.2承包方式:包工、包设计、部分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1.2企业资质:同时满足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获取的改革后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工程施工综合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提供:上述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1.3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
注: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与“三类安管人员—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为同一人。
提供:①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网站名称、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③2024年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
(2)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提供:①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网站名称、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与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复用,若复用,则复用的其他人员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部分参考内容摘录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至少涵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总承包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
2.1.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满足以下a、b两项业绩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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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同类项目业绩(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1000万或以上;
b.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两项业绩要求:
①(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1000万或以上;
②(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勘察设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100万或以上。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甲方名称或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服务或材料或设备名称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等;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5其他承诺
(1)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2)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持续有效。
(3)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农民工工资账户及支付”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此条相关要求执行。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1.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1.7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工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参与本项目范围内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1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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