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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 正文内容
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BY-2024A019
项目名称: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4.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4.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备注
1 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3年 服务范围包括:博罗县长宁中心小学、博罗县长宁镇埔筏小学、博罗县长宁镇福岗小学、博罗县长宁镇石下屯小学、博罗县长宁镇古坭塘小学、博罗县长宁镇水边小学、博罗县长宁镇新村小学、博罗县长宁镇松树岗小学、博罗县长宁镇新江小学等9所学校的学生早餐、午餐配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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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许可证所示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除外):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需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许可证所示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办理。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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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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